篇名
因應物價指數調整-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及遺贈稅之免稅額及特定扣除額金額(財稅實務篇)
作者
施敏(張曉芬)
說明
發佈時間:20211201
財政部於日前公布111年度適用物價指數調整之金額,媒體使用「減稅囉」、「全民大紅包」…等聳動文字為標題大幅報導。這是埋藏於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的伏筆,主管機關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所做的被動調整。民眾生活各式開銷隨著物價上漲而飆升,免稅額、扣除額等金額跟著調高,得以真實反映實質所得,稱不上是減稅紅包,充其量是為避免「虛盈實虧、虛盈實稅」,以維持實質課稅公平原則罷了!
(一)綜合所得稅※110年度及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彙整表
適用項目 | 110年度金額 (111年5月申報) |
111年度金額 (112年5月申報) |
|
---|---|---|---|
免稅額 | 一般 | 88,000 | 92,000 |
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增加50% | 132,000 | 138,000 | |
標準 扣除額 |
單身 | 120,000 | 124,000 |
配偶者 | 240,000 | 248,000 | |
特別 扣除額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200,000 | 207,000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200,000 | 207,000 | |
課稅 級距 |
5% | 0~540,000 | 0~560,000 |
12% | 540,001~ 1,210,000 |
560,001~ 1,260,000 |
|
20% | 1,210,001~ 2,420,000 |
1,260,001~ 2,520,000 |
|
30% | 2,420,001~ 4,530,000 |
2,520,001~ 4,720,000 |
|
40% | 4,530,001以上 | 4,720,001以上 | |
退職 所得 |
一次領取者 | 180,000 | 188,000 |
362,000 | 377,000 | ||
分期領取者 | 781,000 | 814,000 |
-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106年度,111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06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4.17%,已累積達3%之調整標準。
- 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因107年2月7日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調高該3項金額,並自107年度施行,以該年度為調整基期,111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07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3.35%,均達累積達3%應行調整標準。
※遺產稅及贈與稅之免稅額
稅目 | 項目 | 110年度適用 | 111年度適用 | |
---|---|---|---|---|
贈與稅 | 免稅額 | 每年220萬元 | 每年244萬元 | |
遺產稅 | 免稅額 | 一般 | 1,200萬元 | 1,333萬元 |
加倍減除 | 2,400萬元 | 2,666萬元 |
※調整理由
現行遺贈稅之免稅額分別為1,200萬元及220萬元,係於98年1月23日修正生效(調整基期為98年),適用97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為93.49(96年11月至97年10月止12個月之平均),經與11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103.86(109年11月至110年10月止12個月之平均)比較,上漲幅度11.09%(已逾10%),爰按上漲程度分別調整為1,333萬元及2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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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綜合所得稅、遺贈稅、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
刊名
施敏財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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