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情研析:
「會計學概要」為國家考試財稅會計類科的基礎科目,準備普考時應注意已適用之 IFRS15 及 IFRS9,而準備記帳士考試的考生,則適用「企業會計準則(EAS)」,EAS15金融工具已根據IFRS9完成第二次修訂,惟仍保有「以成本衡量的金融工具」以及繼續採用「已發生減損模式」,未採用IFRS9的預期信用減損模式。另為配合國際會計準則No.8之修訂,EAS4「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修訂完成於113年適用;而EAS12「所得稅」完成第三次修訂,114年適用。
過去年度考題中,在強化考試取才效能的精進考試制度政策下,會計類科考試大幅增加廣度及深度,對考生而言,有「考試考出範圍」的突襲感及無力感,這個現象已有很大的轉變;至110~113年考題已非常符合會計學概要內容,近年考題多集中在「存貨」、「廠房設備不動產」、「負債」、「權益」、「金融資產」、「現金流量表」等六大主題,而各大主題中的錯誤更正綜合考題經常性地出現在申論題中。而合夥和製造業會計亦每年均有出現在考題中。
考生在準備會計學概要時,切記不可「捨近求遠」,對於過於艱深、涉及中會主題,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不要投入過多的時間分配,應投入基本題型與常見題型的練習,按照章節順序穩紮穩打地將各主題逐一理解、勤做練習。
二、配分比重(111~113年記帳士會計學概要考題比重統計表)
章節名稱 | 重點內容 | 百分比 |
---|---|---|
會計原理與會計循環 | 觀念架構品質特性、應計遞延事項調整分錄及錯誤更正 | 5.00% |
買賣業會計及財務報表 | 銷貨毛利計算、綜合損益表編製 | 3.67% |
現金及銀行調節表 | 現金判定、零用金制度、銀行往來調節表編製 | 6.67% |
應收款項 | 備抵法、壞帳費用估計、應收票據貼現 | 2.50% |
存貨 | 存貨錯誤對淨利影響、成本流程假設、期末存貨評價、毛利率法、零售價法 | 14.67%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原始衡量之決定、成本模式與重估價模式、折舊費用提列、資產減損、投資性不動產之判斷與處理 | 18.17% |
無形資產與生物資產 | 無形資產與生物資產入帳金額決定、生物資產公允價值模式處理 | 3.33% |
流動負債 | 負債準備與或有負債之判斷、義務金額之估計 | 3.33% |
非流動負債 | 公司債發行價格、溢折價攤銷與利息費用決定、公司債提前清償損益 | 2.50% |
權益(公司會計) | 庫藏股票交易(股本交易)、現金股利金額分配、股票股利處理、每股盈餘與每股帳面金額計算 | 9.17% |
金融資產(投資) | 金融資產之分類(AC、FVTPL、FVTOCI)、後續評價、處分損益決定,以及採權益法之投資 | 7.33% |
現金流量表 | 直接法與間接法下營業活動現金流量之計算、投資與籌資現金流量之計算 | 8.67% |
財務報表分析 | 短期與長期償債能力分析、經營績效分析、投資報酬分析、股票評價分析 | 5.67% |
製造業會計 | 製成品成本計算、成本數量利潤分析 | 7.67% |
合夥會計 | 合夥損益分配、合夥入夥與退夥 | 1.67% |
一、考情研析: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之選擇題型,其內容均在考選部公布的命題大綱範圍內。就廣度而言,各稅目分數比例分佈均勻,較偏重條文記憶性質;就深度而言,題目堪稱平易近人,除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之內容較為細微外,其餘皆為各稅目之經典規定,與考前預估相近。
此外,114年度應留意下列最新修法,包括:(1) 113年8月修正《所得稅法》扣繳及罰則之規定;(2) 因應物價指數調整,最新發布114年度適用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遺產稅及贈與稅法之課稅級距;(3) 113年12月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最新修法內容一向是命題首選必備題材,請考生務必熟讀。
二、配分比重
科目 | 稅捐稽徵法 | 營業稅 | 綜所稅 | 營所稅 | 最低稅負制 | 遺贈稅 | 合計 |
---|---|---|---|---|---|---|---|
配分比重 | 16% | 30% | 8% | 30% | 4% | 12% | 100% |
一、考情研析:
- 商業會計法:是記帳相關法規概要中分量最重、內容最多的章節,尚可能涉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其內容與會計學息息相關,建議先上完會計學之後,再來準備本科目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 記帳士法:題目較中規中矩,熟記法條便能完全掌握分數,建議考生好生把握本科目。
- 記帳士職業道德規範: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由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研擬並發布。其命題焦點為「誠正、務實、保密、適任」四大構面之「基本原則」及「行為守則」,符合常理判斷,每年約出 3~5 題。
- 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於112年度加入命題範圍,每年考 2 題。
- 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研讀重點,首推「第一章總則」;其次,「第八章公司登記」;最後,則為「商業登記法」。務必先熟讀公司法條文,接著才看相關公司登記辦法及相關準則等。
- 行政程序法第二章行政處分:估計約占 8~10 分。請鎖定三大主軸:(1) 行政處分之成立;(2) 陳述意見及聽證;(3) 行政處分之效力。其中更以行政處分之效力為最,體現於無效、撤銷及廢止之辨認及差異。
二、配分比重
科目 | 商業會計法 (包含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
記帳士法 (含記帳士職業道德規範) |
公司法總則及商登法 | 行政處分 | 合計 |
---|---|---|---|---|---|
配分比重 | 52% | 26% | 14% | 8% | 100% |
一、考情研析:
「租稅申報實務」與「稅務相關法規概要」本是一家,各稅目源自於同樣出處,僅命題形式不同。建議您先熟讀「稅務相關法規概要」,藉由選擇題作答釐清基本觀念後,再強化「租稅申報實務」之綜合試題演練,以增進答題經驗及實力。各章節重點分析如下:
- 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根據過去慣例,每年必考綜合所得稅一大題計算題,約占 30 分,請您掌握「綜合所得總額、綜合所得淨額、免稅額、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及個人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
-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內容結合查核準則與所得稅法,重點包含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例如:公式型所得、同業利潤標準、書審等);成本或費用之上限(例如:交際費、職工福利金、小汽車折舊上限等);子公司、分公司之所得額及稅額計算;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適用及計算。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通常考「實例計算及條文內容」各一題,兩者皆不容偏廢。
114年度應考須特別留意「營利事業CFC及個人CFC」之綜合應用題型,此外,關於出售房地產之「房地合一稅2.0」新制及「財產交易所得稅」舊制之所得推計課稅(包含:收入推計 vs. 現值推計)之認定及計算。
二、配分比重
科目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 綜合所得稅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兩稅合一 | 合計 |
---|---|---|---|---|---|
配分比重 | 30% | 20% | 40% | 1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