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考試
114會計師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 114.05.13(二) - 05.22(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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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114.08.15(五) - 08.17(日) |
榜示日期 | 10月 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可複查成績及申請閱覽試卷 |
會計師考試應考資格
應考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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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應試科目 | 普通科目 | 國文(作文) | 多元型式作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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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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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方式 | 自108年起, 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個別計算及格科目保留期限;對於已有部分科目及格者,於各該科目成績保留期間內,如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申請,其免試科目與已及格之科目可以併計。 |
會計師考試及格新制
新制(108年開始實施) | 舊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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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別及格制 | |
改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個別計算及格科目保留期限(仍採行4年) | 第1年+部分科目及格准予保留3年=4年 |
舉例說明: 105年過A.B科、106年過C.D科、107年過E.F科、108年G科卻沒考過。 109年僅需要通過A.B.G科,同樣可以取得會計師證照。 |
第1次部分科目考試及格後,其他科目必須於3年內通過,否則即須全部科目重新應試。 |
領有外國會計師證照,申請部分科目免試者,經考選部認可後 | |
須第1點+第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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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需再考部分科目(三科):審計、稅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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