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敏財稅通
篇名
【營業稅-學員提問TOP 3】捐贈給慈善事業貨物之進項稅額得否扣抵(財稅國考篇)
作者
施敏(張曉芬)
說明
發佈時間:20220713

時序進入暑假,即將展開各種國家考試,近期頻頻接獲學員稅法考題之提問,茲將高詢問度之相似考題做彙整及對比,在考前提醒關鍵考點及細微差異之處。
預祝

親愛的子弟兵們~~ 順 利 高 上

【釋例1】
甲公司3~4月外銷電腦產品銷售額5,000,000元,銷售課稅區廠商電腦耗材定價4,200,000元,另將自行生產之電腦(定價315,000元,成本200,000元)贈與伊甸基金會。相關成本及費用如下:進貨成本5,500,000元(不含稅),發放員工薪資600,000元,辦理員工伙食之主副食品300,000元,稅額15,000元,倘上開進項均取得合法憑證,則當期甲公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應退還之稅額為何? (A)應退稅額250,000元 (B)應退稅額95,000元 (C)應退稅額65,000元 (D)應退稅額60,000元 【108身障四等】
解答:(D)
【說明】
※關鍵考點在於,甲公司贈送之電腦為自行生產供銷售之貨物,其相關零組件之進項成本已包含於當期進貨成本中,故而,其將電腦成品捐贈給慈善基金會,屬於營業稅法第3條第3第1款項「以其產製供銷售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應開立銷項發票。銷項稅額=($5,000,000*0%+(4,200,000+)*5%=$215,000
得扣抵之進項稅額=$5,500,000*5%=$275,000
應納(退)稅額=$215,000-275,000=$60,000

☑上述考題收錄於《稅務法規(概要)解題完全制霸》P.2-115 第74題,書中有完整試題及計算過程。☑相似考題~【102年檢事官申論題】收錄於上述稅法題庫書P.2-73,書中有完整試題及計算過程。

【釋例2】
甲公司109 年7、8 月的進銷交易如下:內銷銷貨定價8,400,000 元,外銷銷貨5,000,000 元,進貨12,600,000(含稅),購置筆電捐贈財團法人設立之孤兒院31,500 元(含稅),租用大型汽車載運員工上下班支付之租金210,000 元(含稅),支付汽車油單40,000 元(未含稅),進口應稅貨物50,000 元(未含稅)。試計算甲公司當期營業稅額為何?(A)留抵稅額213,500 元(B)申請退稅214,500 元(C)留抵稅額212,500 元(D)申請退稅216,000 元【109記帳士】
解答:(B)
【說明】
※關鍵考點在於,向外購置筆電捐贈財團法人孤兒院之進項稅額,該筆電係屬「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依據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購入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因其進項稅額沒有扣抵,自然就無需以視為銷售視之,不用開立銷項發票。銷項稅額=*5%-5,000,000*0%=$400,000
得扣抵之進項稅額=(+40,000+50,000)*5%=$614,500
應納(溢付)稅額=$400,000-614,500=$214,500(溢付稅額)
退稅上限=5,000,000*5%=$250,000>溢付稅額214,500
故而,溢付稅額214,500得全數退稅。

☑上述考題收錄於《稅務法規(概要)解題完全制霸》P.2-120 第89題,書中有完整試題及計算過程。☑相似考題~【105年會計師申論題】收錄於上述稅法題庫書P.2-80,書中有完整試題及計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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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稅法、應退稅額、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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